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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歪酷博客

    0651960

    玛玛 @ 2009-12-27 23:34

    希望我能一直一直疼你。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12-11 03:20

    是看了楼下那篇文字,触动了自我。

    因为是个滥情的人,所以有太多爱可以给,所以会爱上很多人——很多隔着遥远距离的人。

    因为距离遥远,所以无论多么丰沛热烈的感情,都会清明,都会安全,都会因寂寞,因不可能,因种种种种,慢慢酿酒成诗。

    这篇文字,让我想起蓝色大门,想起十七岁,想起高三枕畔的随身听,寂寞封缄的少年。

    千里的路,若是只能,陪你风雪一程——不不,是你陪我一程,是鸣谢生命有你参予,是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另一个自己。

    是个在现场就high点极低的人。真的,为什么不呢,可以这样充分释放表达自己的喜欢与爱的处所,除了演唱会球赛外,还有几个?

    朱大小姐说,有身体好好。
    我说,做粉丝好好。
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12-11 03:17

     親愛的林宥嘉

    2009-12-10 中國時報 【神小風】 

     親愛的林宥嘉,我寫信給你,仍像過去時那樣執坳的苦戀著,你無法打一通電話來跟我說:喂不要再寄了喔!無法說那些傷害我的話語。只有我能停止寫信,而你不得拒收。在那樣孤獨而漫長的時光裡,我不斷寫信給你。

     讓我說,我能如此自然喚你親愛的,如戀人般喃喃細語的原因無他。只因我始終深深堅信,這是愛情。

     在遇見你之前,我也愛過幾個人。最開始該是小學同班的男同學,總是當模範生代表全班領獎的傢伙,兩邊鬢角留得長長的(是啊,就像你剛出道時那樣,貼緊臉頰好看極了),在一群平頭小孩裡特別顯眼。我喜歡,自然班上其他女生也不會錯過,送零食送飲料幫寫作業,或在桌上刻下自己和他的名字,畫個好大的愛心框起來,然後在旁人問起時猛說沒有沒有,渴望事實成真又不敢太過張揚,或一人一個文具店流行的戀愛橡皮擦,「把妳喜歡人的名字寫在上面,當擦布用完的時候,願望就會成真喔!」老闆娘笑臉盈盈的這麼說,我不信那些女孩心裡沒有冒出懷疑:「真的嗎?」、「這只是商人騙錢手法?」種種問句在女生群中不斷飄散,但終究還是愛的力量戰勝一切。她們全都低頭,專注在桌上擦出一堆屑屑,互相笑鬧猜測對方偷偷寫在橡皮擦上的是誰的名字?眼神悄悄飄向模範生男孩,女孩共有的默契讓她們都同一國。

     我不做這些事,獨自一人站在外面看她們,這樣的小圈圈無我加入餘地,但我也同樣愛他,要是他也愛我該有多好?這樣或許我就能以另一種姿態加入她們,快樂嬉笑一起玩鬧。

     我開始寫信,寫一封封情書全塞進他抽屜,寫著我愛你我愛你並不署名,我想我大概就是從那時開始練習,如何把一切想像全靠筆傾訴(像我也寫給你的那些……你收到了嗎?),這比那些小手段高明得多,我知道他或許會偷偷注意我,在課堂上暗自翻動那些信件,然後找到我。

     一日早自習,當我正趁著四下無人,好把信準確塞進他抽屜的時候,模範生男孩出現了。彷彿少女漫畫的心跳場景,他伸手將抽屜裡的信紙拉出瘋狂大力撕掉,片片我愛你飛舞在空中,他滿臉通紅的吼叫出聲:對,就是妳!不要,不要再靠近我了!聽懂沒有!

     那樣的句子總在我夢中出現不斷排列組合,以一種噩夢的姿態向我撲來。我驚醒,大汗淋漓,空盪的小套房只獨我一人,起身摸索自熱水瓶倒出一杯溫水,套房裡除了生活必需品無其他累贅裝飾,碗筷都是一人份,連待客用的玻璃杯都沒有,不需要,誰會來敲我的門,讓我開口說句請進歡迎光臨?

     但如果真有客人,我第一件事就是向他炫耀滿滿一整牆海報,那都是你,親愛的林宥嘉,從第一張專輯的你,到演唱會的你,更或者是我自行從網路上抓下來的你……全以各自的姿態被我牢牢貼在牆上,又有誰能說我寂寞?再不,抽屜裡翻出一整疊星光大道全集,加上專輯MV花絮,伸手拍拍座椅,誰來都會跟我一起愛上你專心唱歌模樣。

     但還是沒有人來,你的臉仍然笑得很可愛,我把眼前這杯水喝掉,拿起電話又放下,不知該打給誰,手機裡沒有可供聊天的號碼,總是這樣,有時一整天都找不到說話的機會,我安靜的獨自吃飯睡覺像與這世界全然無關聯,買東西能偶爾得到店員一句謝謝光臨,已經算是好的了,更多時候是連和路人碰了肩,都裝做沒這回事般,如果0204可供純聊天,我想我會毫不猶豫撥過去,只為真的跟誰說上些什麼話吧。此刻我站在黑暗裡不知如何是好,最後仍是開了電視,任螢幕在屋內閃動,坐下來繼續寫信給你。

     親愛的林宥嘉,我寫信給你,仍像過去時那樣執坳的苦戀著,你無法打一通電話來跟我說:喂不要再寄了喔!無法說那些傷害我的話語。只有我能停止寫信,而你不得拒收。我是個安全的狡猾者,深深明白你無力抵抗它人對你的幻想,(林宥嘉,你好可愛,跟我在一起好不好?)幻想你或許會是夢中情人男朋友甚至於老公,儘管你並不樂於成為如此偶像,單方面的愛情如果我只能付出,那麼你便只能接受,且毫無拒絕的餘地。層層聲光效果掩蓋我們之間距離,真好,便於我把自己放在隨時可以拒絕你的地位上。但我仍是準時收看你的所有節目,包括超級星光大道娛樂百分百演唱會,像是一旦關掉了電視便什麼都失去了般……。

     在那樣孤獨而漫長的時光裡,我不斷寫信給你。

     八卦雜誌上總說明星太忙,歌迷寫的信通常都不會看,任憑宣傳收集丟棄,此話一出許多明星紛紛消毒安撫憤怒歌迷,我倒希望你真把信通通丟棄,一定也很多人寫信給你吧,如小學那些可愛的女孩們,這樣我每日寄出的信就會跟那些寫著「林宥嘉收」的一起,被粉碎被丟棄,我便也在它們之中了,沒有什麼兩樣。

     但我身邊那些國中女孩比我更早熟,在我還沒迷上任何一個明星之前,就迅速以強勁姿態展現愛情,國中生愛陳曉東劉德華麥可傑克森,每個瀏海都長得遮住眼睛(對,就像你上一個造型那樣……你也喜歡嗎?)書包上貼滿各式閃亮亮照片,雜貨店裡十塊一張的那種,或是裝在皮夾裡炫耀著說他是我老公,不可能成真的事講來也就不需要害羞了,她們不再是校外教學時,和男生牽個手就要大哭的女生,而搖身一變成陳太太,劉太太……男生再遲鈍,也敏感察覺這一波風潮,同樂會時選唱「心有獨鍾」、「忘情水」的掌聲永遠最多,校慶時那個學Michael Jackson扭動的捲髮男生,太空漫步讓全校瘋狂尖叫,即使他滿臉青春痘功課吊車尾甚至還沒變聲……。

     可我不愛他們,我為什麼要愛一個摸不到的人呢?親愛的林宥嘉,那時我還不明白,這樣的距離或許才最適切。我愛的隔壁班男生沒有跟我說過一句話,我們從不交談,只是他獨自上下學的背影多麼帥氣,兩顆黑眼珠散發迷幻神情(他的眼睛跟你一樣黑得發亮,是不是也有人這麼稱讚過你?),那是只有我一個人發現的秘密。跟他一樣,放學我也一個人走,沒有人會來主動邀我回家,即使路上匆匆走過的都是同班女生,偶爾勉強參與其中連腳步都變僵了,卻像個異物一般格格不入,最後只能走開了去,不知是生命裡出了什麼差錯,如果有人總擅長逗人開心發笑,那我想我該是最擅長寂寞的吧,也擅長孤獨擅長自怨自艾……。

     我開始和隔壁班男孩一起回家,保持一前一後的穩定距離,他的背影那麼孤獨,和我一樣,那麼我們走在一起就誰也不會寂寞了,多好。出了地下道,過個大馬路,男孩的肩膀微微傾斜,彷彿書包很沉重似的,然後在一個陌生的街口停下來,再過去我就不認得路了,只能滿臉微笑的目送他的背影走遠,日復一日,親愛的林宥嘉,我多想追上去跟他說:我好喜歡你,我愛你(可以嗎?林宥嘉,我可以靠近你嗎?),這樣好不好?

     他沒說話,於是我往前走去,錯入那如叢林一般的迷宮小巷,一個彎還接著一個,我不敢走得太快,隔壁班男孩的身影若隱若現,最後我終於在某個街口失去了他的蹤跡,(林宥嘉,你在哪裡?)疲憊至極的蹲下身來,汗水如瀑濕透了我整個背,眼前的柏油路將我整個人困住,抬起頭乾渴的望著每一處陌生門牌號碼,一旁路過的毆巴桑停下腳步問我:「妹妹,是要來找誰?

     是要找誰呢?我開口,卻想起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名字,隔壁班男孩長什麼模樣?我咬住乾裂下唇忍不住想哭,眼淚落在柏油路上轉瞬消失,我不明白,到底該用什麼方式跟這世界相處呢,或正確的來說,如何跟自己相處?能不能有個人能蠻橫不顧禮貌,就這樣闖入我安靜場地,一把將我拉出?

    親愛的林宥嘉,那便是你了,於是我聽見了你。
      我早該發現的,你與他們不同,那些我愛過的男孩們(他們都像你……)即使我個性再醜怪再孤癖多麼不討喜,電視一開CD一放,你仍是得唱歌給我聽,不會因為誰比我漂亮可愛,你就只對誰唱歌,不會不會大家都是一樣的。
      如果這可算做戀愛,那該是多麼絕望的單戀,漫漫長路看不到盡頭,單方面的愛情若要死心塌地,唯一方式只能說服自己不求回報,這話聽來慘烈無比,像是對著深不見底的湖猛丟石子般,再努力也得不到一絲回音。
      但這和通常定義的愛情與眾不同的是,我得以和第三者(第四,第五……這數量該是越多越好)共同愛著你,這個被稱為林宥嘉的歌手,就跟所有愛著張懸蘇打綠五月天,更甚至五五六六黑澀會美眉棒棒堂的人一樣,我們統稱為FANS,或粉絲,無關人氣與否,一視同仁。

      我老覺得這像一場病症,愛情的熱病一發不可收拾,病症初期:為每天定時收看你所有節目廣播表演,發呆時不自覺腦中浮現旋律哼起歌。接著,每日固定買報紙掌握你所有最新消息,而其他雜誌訪問也不能放過,全剪下收藏更有甚者拿去護貝。到了病症中期:寫信當作寫日記般勤快,開始想見你一面握手招呼……  哪種愛情不是這樣?聽到對方名字會心跳加速,忍受漫長等待只為見對方一面,再過來病情加重,我開始上網學著留言,並驚訝的發現竟有那麼多地方可以討論你,論壇家族網誌或PTT……
    於是我化身成用英文字母排列組合出來的單字,悄悄在白底黑字中潛水,從未見過面的人怎能如此親密打鬧聊天?掛在林宥嘉名字底下的粉絲竊竊私語,像找到同伴般說著,喂我也喜歡林宥嘉呀哪一首歌……
      那我和他們算是同類嗎?我試著打了幾個字回應,底下的回文者便親密的叫了我暱稱,我害羞說著:「我還沒有聽林宥嘉唱過現場呢。」、「那下次我們一起吧!」,如朋友般自然語氣。親愛的林宥嘉,告訴我,朋友是不是就這樣交的?
      她說我們,因為你,於是我便就此成為我們。
      我們、我們、我低聲不斷重複,那將會是世界上最美好的量詞單位了。

      (親愛的□□□,這裡頭能不能換成別的名字?)
      (親愛的周杰倫)
      (親愛的劉德華)
      (我想起國中的那些女孩,我們能做好朋友嗎?)
      
      親愛的林宥嘉,最後我還是去參加簽唱會了,到頭來始終沒有排進那長長人龍裡,只敢遠遠望著你唱歌,媒體要求你以歌迷當背景拍張大合照,你稚氣的笑起來轉過身,我也拿起CD舉高搖晃,和我身邊吶喊尖叫的女孩一樣,我試圖也大喊著你的名字,林宥嘉林宥嘉,聲音乾乾的同樣喊到聲嘶力竭,轉過頭和旁邊女孩一樣露出窘迫的微笑,女孩遞給我一顆喉糖。

      第二天新聞出來了,好大一張娛樂新聞的版面,照片裡你笑得一臉靦腆,身後是滿滿的歌迷開心面孔,我將報紙攤在地上,仔細搜尋著自己的臉卻片尋不著(那麼,大概是在這個位置吧……),我伸出手,往照片更上方被切掉的部分比劃了一下,在框框之外但我確切是存在於那裡的,這就是我和你的合照了,我們和那麼多愛你的人擠在一起多麼親密,都笑得天真無邪像個孩子。

      這是愛情。
      我把那張報紙舉起來,找出黏膠一吋一吋把它貼在房裡牆壁上,親愛的林宥嘉,每當我朝那張報紙望去的時候,便會看見外面的風輕而緩慢朝我吹過來,就像是開了一道窗戶般。像擁抱對於寂寞,像愛對於不愛,像你對於我。

    (完)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11-16 03:28

    这两天在看龙应台那本有台版港版美版但没有大陆版的书,看得不能自已,纸巾消费达近期最高值——真的堆了1/4茶几。

    那些日子。

    我想起我一直有冲动、却不知如何下笔的《阿公阿婆》。

    外公是华侨。当年一腔热血,抗战时回国报效,参加了陈嘉庚的南洋机工团,在滇缅路跑运输。

    外公坐牢专业户。被英帝国主义关过,被国民党抓过,但他信仰的共产主义,才是让他坐的最长的。二十多年。

    我的阿公阿婆都是微尘般的小人物。历史的浪头哗一下打过来,就泯灭了时间浅滩上他们淡淡的足迹。很多细节故事,已经无可追寻。

    小时候爱揪着外婆讲故事。外婆的起头总是“我们在马来亚打游击的时候……”,那是我的启蒙。橡胶园,芭蕉树,鲜美的蛇肉……后来不爱听了,因没有新花样,再后来就嫌弃外婆啰嗦唠叨。

    当时只道是寻常。

    大江大海里有一章,龙访诗人管管,标题叫管管你不要哭。管管已经80多岁,我的泪啊,和这个80岁的老人一起,汩汩不止。

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11-08 23:34

    1 演出前导演小于说,来让我们赶紧演完,大家吃吃喝喝大醉一场,忘了这件羞耻的事;演完后,丫头说哎真好玩儿,下次咱们再演个啥呢?

    2 方言版时很不专业的笑场了。因为演对手戏的东东枪同学,实在是太会现抓哏了。

    3 我发现我老爱闭着眼,没办法眼睛小啊,好在角色本身也是老眯眼的。另外还驼背,平常还不觉得,台上很显,下回得改过来。

    4 我心目中的茶馆影帝:
    A  鬼哥(饰王利发)——不愧出生人艺,举手投足都那么挂味儿。尤其是方言版中,如果没有鬼哥的沉着底色,那么大家的挥洒都会太跑了。

    B  东东枪(饰大傻杨 刘麻子)——还用说吗,东东枪一出场全身是戏,“枪爷”这个称呼已经表达了整个剧组对他的尊敬。

    C  手足(饰松二爷)——最大惊喜。鬼哥和东东枪的好在意料之中,手足的精彩表现则整个是意料之外的剧组最大发现。另外,谢谢手足兄每次排练完都绕道顺我回家!

    5 我心目中的茶馆影后:
    丫头——不愧为当年“唳天”剧社当家花旦(在我上中学时,就在《中外少年》上看过对“唳天”的介绍,想不到多年后居然同台),虽然戏份少,但是一上台就发光。啧,红没红过就是不一样。

    6 谢谢我的粉丝们:狼,香香,twin,以及被拦在外面的南南,还有因为迷路没看成演出只来得及献花的虫虫。因为你们,我终于打入了“偶像派”阵营。“蚂蚁不怕累,一玛最珍贵”,嗯,为了你们,我会加油的!

    7 所有剧组同学,我爱你们。我们终于以我们的行动证明,“谱”这件事,在饭局还是有靠的。

    8  含泪承认,我饰演的角色是:庞,太,监。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11-01 04:01

    晚上在疆进酒听陈建年。

    小场子,很温暖——的确能让观众随时递一杯酒上去。不过都不用,他们一直在喝浅浅杯的威士忌。

    陈建年是很朴实,声音里有海洋大地的人。这个老实人在台上开始有点紧张,就讲话,讲他的“警察故事”,讲到气氛酝酿成下面的观众毫无顾忌的和他交流,对谈——继续唱吧,都看见歌单了!哎哟都有点点小欺负了。听他唱歌不知为啥想起小时候听的乡坝头的民歌,想起格格书里那个爱唱山歌的田二满满。

    他身后坐着的郑捷任,是他的制作人,台上话不多,但打鼓弹keybord一样引人视线。那种好像什么呢,像小龙女的金丝手套,轻绡薄软,却是什么兵器都兜得住。

    虽然下了雨,后来变成雨夹雪,但是寒冷里温暖快乐。

    还想再听他们唱歌。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11-01 03:52

    一愿您身体健康,
    二愿您心情愉快,
    三愿我多多赚钱!
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11-01 03:05

    爸爸以前是做电工的——50年代,云南很多偏远地区的电线,比如元谋,都由爸爸他们架通——所以我们家常年备有工具箱。爸爸会换灯泡、修闭路电视、给外婆的痰盂做一个小木凳子。

    小时候父母两地分居,妈妈一人带我过,家里一应大小事情都是她做。永远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买米,不记得有多少斤了,妈妈扛米在前,我扑扑颠颠跟在后面,看着妈妈走不了一段路就要歇,一次比一次走的距离短,歇的时间长——很想要长大就是从那时起吧。

    爸爸调回来后,就没让妈妈再做过粗重活了。此外一切跟电相关的事情也都是他。电扇坏了爸爸修,家里电视频道会按从中央一到各地卫视调好,每周日把洗衣机从厨房搬到院子洗衣池边洗衣服被单——妈妈出门甚至不带钱包,爸带。好像一下变笨了。

    我出来上大学,拎了两个大箱子——是爸妈当年结婚时置办的家当,灰色人造革捆棕色皮带——除了衣服细软,里面还有个小工具箱。有扁口钳、尖嘴钳、梅花起子、一字起子、大小榔头,若干电线,铁钉……这么多年搬家,这些家什一直都在,没有扔掉。

    我也会修马桶,通下水道,暖气不热知道放水,门禁不亮——会找物业。某次和前男友买菜,拎大桶油,前男友要拎,就说没事没事。没他之前,每次去完家乐福都左右手各三大袋,从一楼爬到六楼。后来没了他,住的房子有电梯了。

    看了公路博客,想起这些零零碎碎。

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10-21 02:24

    米叉问我,你是长胖了吗,怎么你那么写。

    我还好——已然胖成这样了,还想怎样?我只是在扬州被生生羞辱了。

    小宝陪了我一整天,第二天还要陪,我骂着她去上班了。哪能因为宝妈来就不务正业。于是第二天一早吃过早茶,小人家去上班,我就……回楼上补觉了。

    关于早茶,还有一个旅店的故事。到那天本来住的是汉庭,结果第二天等睡到自然醒已是十点过,去怡园喝茶,人家已然收市。于是立马当机立断住进怡园——这样早上穿拖鞋就可以去楼下吃早餐了。别骂我懒,是扬州人民太勤劳,六点所有茶楼都开了,十点收。

    扬州早茶,最著名的就是那几个春,富春冶春共和春,此外就是怡园。于是那天早上7点,我和小宝打着哈欠下楼,进门一看,好家伙,满满一堂人,扶老携幼阖府统请地出来吃茶。茶社是扬州市民的社交场所,市声喧哗,充溢着啊呀你好你好乖乖龙的个东小孩这么大了……之类之类。一大早就开始社交,扬州人民的生活真是精神抖擞积极健康啊!

    对比之下,我就像抽鸦片的,打着哈欠等小宝把茶啊包子啊拌干丝啊等等端将过来。老实讲,我已经很少吃大肉包子这么结实的食物了。五丁包子一口咬下去,酱汁流油的,有点腻——可是真tnnd正经不错!尤其是笋丁香菇丁,笋丁清脆是应该的,香菇丁吸饱汤汁,腴而不郁,嚼之很有后味。吃两口包子喝一口绿扬春,清茶解腻,美!当然更美的是烫干丝。比之大煮干丝,我更喜欢烫干丝——怎么个好法儿呢,我这“中华小当家”都词穷了,自个儿去扬州吃吧!

    呃,总之吃完早茶我还困,宝去上班我睡觉 。睡醒一看十点过,溜溜达达出门啰。

    结果在来鹤桥上,我就碰见了卖减肥药的。小伙子一径跟着我撵,我心头滴血面不改色往前走 ,那孩子就小广告直逼到眼前来,“大姐看一下,看一下嘛,你自己不用,也可以给家里人用嘛!”好家伙,连我家人都一块儿侮辱了!我的心情……当即做打油诗一首,“人言湖比钱塘瘦,我到扬州恨己肥!”回来学给大家听,结果joey大茶迅速搞了一个上下联,比我言简意赅多了。joey:瘦西湖;大茶:胖一玛。
    nnnnnnnnnnnnnnnd
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10-21 02:12

    这是给惠子第二本书写的书评,如今她的第三本已经出来了。好久没博,贴来充数吧。

     

    几年前,和惠子相识在一个BBS上。BBS叫“秋天的亦舒”,顾名思义,来的都是亦舒的粉丝。那时她已经在南京做DJ,但版里的她总是很低调。虽然在另一个版里,她的粉丝们都叫她老大。

    后来某一年她来了北京玩,大饭局上看见一个羞涩的很少话的女生。这样的女生是我所熟悉的,讷于言而敏于心,于是也不过是碰杯酒笑一笑,一个万事心照的表情。

    零零碎碎知道一些关于她的事。她是赵赵的粉丝。喜欢许巍。许巍第一次开个人演唱会,她赶了来——那天全北京的文艺青年都聚集在了工人体育馆,进场散场时遇到无数熟悉面孔。

    她的脸上有一颗黑痣。那时她正和抑郁症斗争,煎熬。

    不能想象那样的工作,深夜里常年做别人的情绪垃圾桶。我和她生活中并没有更多细节的了解接触,但有一种基本的相通。物伤其类。我能懂得。

    然后事情有了戏剧性的转戾。她遇到了老陈。

    老陈惠子初遇时来过一次北京。在钱粮胡同32号,朋友的咖啡馆里。因为病她瘦了很多,瘦到忍不住给了她一个深深深深的拥抱。

    去时周围已是高朋满座,只有一个男人是不认识的,却毫不拿自个儿当外人似的参与聊天,给大家倒水啥的。那就是老陈。那个男人看上去精明世故,烟火气十足。却是专心一意地照顾着惠子。很好,文艺女青年就该嫁这样的人。

    他们大婚那天,新郎新娘先于所有宾客先喝挂了。一面笑一面觉得,现世童话无非就是这样了吧。很快,又传来了惠子怀孕的消息。

    我不知道的是,惠子在孕育鱼蛋(惠子宝宝的小名)的同时,还在孕育着这一本书。拿到这本书时,封面是蓝底白衬衣,最干净的心情。

    老实讲开始并没看进去。兵荒马乱杀伐疲劳的日子,哪里有心情仔细翻阅那样的小字,小心情,小感觉。但是答应过惠子要写书评,于是某天夜里临睡前,开着床头灯,翻开了这本书。

    很不争气地流了眼泪。

    那些熟悉的,属于30岁左右女人曾经的青春。故事都短短,几千来字,绵绵密密铺陈着那个年纪的芬芳心事,背景是那个年代的音乐电影。没有过于聪明的技巧,没有多么宏大的主题,但每个故事的背后,都是一个女生安静纯真的心。

    雨中路遥遥,梦里风潇潇,想起我轻狂的年少。如果你在晚自习放学的马路上吼过唐朝黑豹,在课堂里偷读过《七龙珠》和亦舒,和同学演习过《阳光灿烂的日子》里的台词,为赤名莉香的爱情流过泪……那么这本书会唤起你所有关于那个年纪的心情——干净的,温柔的,一去不复返的。一个青春的ending

    是给惠子的书评,却写了太多她的人。但没有办法,人和书是那样的密不可分。谁的青春都不是没伤痕。然而时光逝去,谢天谢地我们记取的,仍然是那个年纪里最纯美的部分。

    以这样的心情,我们回头对着那个20多岁的女生微笑挥手:再见,浮云旧事温柔。
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09-27 14:41

    列位看官,这一回书说的是,兄弟南巡第三站扬州的故事。标题出自当年扬州八怪之一汪士慎的一句诗,在瘦西湖碑廊看到,十分欢喜,因正契合我当下心境——所有的美好都是用来回忆的,当日的扬州,即是日后的旧梦。

    有道是腰缠十万贯,骑鹤下扬州。我不用那么多,因为扬州有小宝。有分教:王小宝斑衣戏彩,蔡一玛初下扬州。


    去时正值换季,扬州下雨,我没带外套,小宝便忧心我冷,要给我带衣裳。于是小苹果说,啧啧,姐穿的不是外套,是爱心。到后我穿上小宝拿来的运动外衣,笑眯眯道,是孝心。

    王小宝兢兢业业陪睡,和我一起住酒店,于是我看到了叉穿的睡裙——啊唷幼齿的一刚,绿黄条纹,胸前大书“Hello Kitty”几个字,和叉平时努力经营的潇洒倜傥形象反差巨大。我实在笑得不行了,掏出手机要拍,叉奋起反抗——弱弱的躲进棉被里,只露出一个头,眼睛吧嗒吧嗒的看着我——这就是叉在微博里说的COS蘑菇造型的那张啦——可惜我手机挂了,广大群众已然欣赏不到。
    5,对了,小宝我怀疑我手机挂掉是不是你念的咒!里面还有一段我偷录你唱扬州小调的录音呢!只给泥浆听过,现下大家都听不成啦!


    小宝大有带我“食遍扬州”的雄心气魄,她小人家做寿的福满楼和举家出动的食为鲜,一一带我尝到。然而最叫我心心念念的,却是在东关古街的那顿下午点心:豆腐脑和新出炉的黄桥烧饼。
    那天下午从个园出来,溜达去古街,古街明显是将老房子誊清后重新拾掇出来,铺面做旧,上桐油门板,类似杭州河坊街之类的地方。比河坊街好的是,并不全做游客生意,还是有许多真实市井之趣:卖酱菜的,卖汤团的,卖胭脂花粉的……虽有些假古董旧货店,许多本地大爷大妈出入其间,巷中树下廊下有人聊天,闲散恬淡。因早饭吃得晚,我俩便没有午饭,逛一圈后正好胃有点空,
    看见一间豆花店,里面坐满本地人——我以我资深吃货的本能判断出,定有美味,遂拽着小宝进去。
    有个仔的好处就是,我只需要指点一下我要“这个,这个和那个”,自然就有人乖乖的张罗着去排队付帐取食物。那豆花端上来时,只见一碗清白,正皱眉怎么都没有佐料,下勺子一搅,底下翻起来碧绿的葱花、淡黄的榨菜丁、三数虾皮、一点麻油,酱醋袅袅涌上,香味腾腾升起……一勺下去,豆子那种原初粗糙的生鲜带着一点豆腥突袭味蕾,正是小时候的家常味道。
    豆花已是如此,烧饼更增惊喜。我原来是不爱吃烧饼的,嫌干,不料这个草鞋底烧饼是外酥里韧,芝麻壳薄脆脆的,里面的皮却是软而韧,有点嚼头,难怪乾隆下江南时也爱吃!
    有美食怎能不和大家分享,于是我短信米叉等,结果回收的却是她的警告:小心发胖!
    这个巫咒,后来被灵验了……
    欲知后事如何,且听下回分解。(我妈喊我回家了。。。)


     
    玛玛 @ 2009-09-25 13:05

    欢迎大家去看。

    坑品比我强太多了:

    http://www.qidian.com/Book/1364796.aspx